海德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11:22: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刊登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0 日— 3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0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

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 7-9 项会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 7-9 项会议提案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

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南祥

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3 月 17 日、3 月 18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2:30---5:00 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被委托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海南海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2、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

明资料原件)。

公司传真:(0898)6697831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

议案 1; 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7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7.00

8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00

9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0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

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978321、66978322、66978300

联系传真:0898-6697831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 编:570206

联 系 人: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

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

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

项投弃权票;

4、对 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 0 一六年 月 日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德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