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表决,出席
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
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2015 年 1 月 12 日,对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系
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正常公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协议的内
容真实、公允,定价依据体现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
2、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和主持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
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产品相关技术方面的前沿信息,与公司保持
密切联系,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新提名的独
立董事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公司今后发展方向涉及的技术问题和
公司相关人员交流。
四、现场检查及办公情况
本人通过在公司现场调查、实地考察、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紧密了
解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及运转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
解和掌握。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
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
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郭田勇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