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6-024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在 2014 年签署的委
托贷款协议下,对 42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贷款期限展期一年,贷款固定利率仍
为 4.10%。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通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获取的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资金合规的投入到指定项目建设中,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申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2014 年,财政部通过了项目
审批,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200 万元拨付至科工集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该项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资金应作为国有资本进入公司,考虑到公司暂无向控股股东新增股本的计划,因
此按照财政部制度规定,公司应先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取得该项资金,并按照申报项目进行使
用。未来,如公司进行股本结构调整时,科工集团再按照财政部规定以增加国有资本的方式,
将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注入公司。
因此,为保证财政部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时合规的用于公司申报项目的使
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2014 年公司向科工集团申请了期限 2 年,金额为 4200 万元,年固
定利率 4.10%的委托贷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也发布
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4-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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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该笔委托贷款将到期,根据原协议约定:委托贷款到期时,如果公司未
发生增资扩股事项,则科工集团同意将该委托贷款期限展期一年。公司拟按照原协议约定,
与科工集团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在委托贷款到期后,将贷款期限展期一年。
鉴于科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科工集团及其他关联
人之间委托贷款相关的关联交易仅有该笔 4200 万元的贷款事项。关联董事时旸、於亮、黄
晖、年丰、鄂胜国和袁晓光依法进行了回避,其他三名非关联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该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2、法人代表:高红卫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4、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5、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管理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
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
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
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发开、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查;
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纺织
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百货的销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工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
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2、受托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4200 万元
5、委托贷款年固定利率:4.10%
6、委托贷款期限: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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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托贷款用途:直接用于获得财政资本性支出支持的项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经双方协商,本次展期期限内,委托贷款的年固定利率仍按照原贷款协议利率 4.1%执
行。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通过科工集团所获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合规的投
入到特定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财政资金支持的有关项目研发将有助于公司积累
相关产业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天科工
集团公司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科工集团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对
原贷款期限展期一年。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时旸、於亮、黄晖、年丰、鄂胜
国和袁晓光进行了回避,由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完成,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大项目支持,符合公司重大项目
获取国家财政投入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合规投入到特定项目
所必须履行的使用程序;
3、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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