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17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生产经
营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
公司”)拟在 2016 年与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预计
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借款及支付利息),
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预计将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存贷款、支付利息、支付
手续费等),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中宝”)预计将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采购电缆)。具体情况如
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内容)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2016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上限
借款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 2,000 万元
借款业务(含全资子公司借款) 不超过 28,0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30,000 万元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2016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上限
储蓄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不超过 95 万元
贷款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 2,000 万元
存贷款业务(含全资子公司存贷款) 不超过 27,900 万元
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支出 不超过 5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30,000 万元
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2016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上限
购买电缆 不超过 3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300 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82号万和大厦一楼、二楼商
场
成立日期:1999年 12月15日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国内
商业(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
可的项目)
2、关联法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50,003,188.00 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关联法人: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高旺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 34 号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光缆,铜材,电缆链接器。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和集团持有本公司 31,363,2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23%,为公司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卢楚隆先生系万和集团的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
定,万和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009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础其先生,为公司控股
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并出任顺德农商行董事,根
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顺德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
司的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宏图中宝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定价依据
万和集团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状况及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双方交
易的定价依据将参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顺德农商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顺德农商行资金
业务平台,办理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顺德农商
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市场利率执行;
3、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顺德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
执行。
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状况及按公平原
则协商订立。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弥补自有资金不足,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预计向万
和集团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顺德农商行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
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
畅通的融资渠道。该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业务不会
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电缆是公司生产建设中必备的材料,公司向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购
买电缆,系按照市场行情来定价,且能够保证其品质及交付,符合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1、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认真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广东万
和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
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
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
3、2016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4、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