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控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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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08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控股”)

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与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圆融通资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简介:

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融通资产”)是一

家业务涉足资产管理、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及股权投资等领域的专业

投融资管理机构。圆融通资产管理团队及顾问团队由来自知名券商及

上市公司的拥有多年投资及管理经验的高管组成,国家政策支持的朝

阳行业,TMT、文化传媒、旅游养老、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新技术

等均是该公司现在与未来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目的和意义

合作项目的启动将有利于促进珠江控股跨领域发展,增加珠江控

股未来投资项目储备,力争提升珠江控股的盈利能力,也为珠江控股

积极探索产业转型与先进的商业盈利模式奠定基础。

(二)合作纲领

双方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的原则,在高科技与文化产业等领

域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双方将采取共

建机构、项目推荐、专业技术支持等多种合作方式,共同制定以下具

体措施:

1、共建机构:双方成立合作工作组,深入项目的投资流程。

2、资源共享: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在项目发掘、资金匹配、

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

3、合作方式:依托圆融通资产在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可以采用战

略梳理、合作并购、发起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推进双方深度合作。

(三)其他

1、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届时双方根据发展需要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2、双方在以对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

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

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3、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公司未签署正式协议前,

不会对公司营业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增加了公

司项目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和市场竞争优势,并为产业升级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后续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待合作项目确定后,

双方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会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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