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08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控股”)
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与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圆融通资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简介:
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融通资产”)是一
家业务涉足资产管理、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及股权投资等领域的专业
投融资管理机构。圆融通资产管理团队及顾问团队由来自知名券商及
上市公司的拥有多年投资及管理经验的高管组成,国家政策支持的朝
阳行业,TMT、文化传媒、旅游养老、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新技术
等均是该公司现在与未来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目的和意义
合作项目的启动将有利于促进珠江控股跨领域发展,增加珠江控
股未来投资项目储备,力争提升珠江控股的盈利能力,也为珠江控股
积极探索产业转型与先进的商业盈利模式奠定基础。
(二)合作纲领
双方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的原则,在高科技与文化产业等领
域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双方将采取共
建机构、项目推荐、专业技术支持等多种合作方式,共同制定以下具
体措施:
1、共建机构:双方成立合作工作组,深入项目的投资流程。
2、资源共享: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在项目发掘、资金匹配、
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
3、合作方式:依托圆融通资产在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可以采用战
略梳理、合作并购、发起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推进双方深度合作。
(三)其他
1、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届时双方根据发展需要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2、双方在以对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
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
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3、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公司未签署正式协议前,
不会对公司营业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增加了公
司项目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和市场竞争优势,并为产业升级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后续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待合作项目确定后,
双方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会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