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科泰国际私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国际”)进行增资,将为科泰国际的业务
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增强科泰国际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科泰国际业务的更好发展,将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和海外市
场的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营业收入和持
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科泰国际增
资,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科泰国际进行增资。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