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尔汉宇: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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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1 年设立了第一届监事会,2014 年 2 月换届产生第二届监事会,目前设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公司原监事何富昌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

江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人员 职务 备注

池文茂 监事会主席 内部监事

林卫文 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江志斌 监事 外部监事

现将 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2014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4、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5、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

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二) 2015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

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出席了公司各次行政办

公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

召开程序。

(三) 2015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

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监事会主席积极参加公司的行政办公会,并对上会议题进行调研和提出建议。参与

了公司绝大部分重点研发项目的调研和方案评审工作。

二、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

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

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

变更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

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

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三、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设想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

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2、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3、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

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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