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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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6-005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资料于 2016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

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

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白英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由于受煤炭需求不足及销售价格持续下滑的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

平舒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舒公司”)资金周转紧张。为保证平舒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阳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向其提供委托贷款18,353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7.2%。就该等委

托贷款,平舒公司委托阳泉煤业集团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再

担保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平舒公司以其价值不少于2.62亿元的资

产为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向再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220.236万元(按担

保金额的1.2%计算)。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平舒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需向财务

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共计9.1765万元。

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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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阳煤集团”)的控股公司,因此,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费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

鉴于再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再

担保公司以及平舒公司与再担保公司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授权财务总监李文记代表公司办理上

述委贷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06号公告。

(二)关于向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

元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将于2016年3月28日到期。

鉴于目前煤炭市场整体处于困境、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开元公司面临

资金短缺的困难。

为保证开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同意开元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期限1年,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公司需要为开元

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开元公司以其价值1.2亿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

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开元公

司提供贷款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6-007号公告。

(三)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阳泉西城支行申请信

用贷款人民币2亿元,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亿元,期限为一年;拟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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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北大街支行申请信用贷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拟向兴业银行

南中环支行申请信用贷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上述银行贷款合计金额

为人民币8亿元。上述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实

际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授权财务总监李文记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宜

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四)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3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山西平舒煤业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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