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6-003 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5日,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或“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力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汇中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书》。为了充分保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综合考虑汇中股份2015年度利润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全体股东,与
全体股东分享汇中股份的经营成果,增加汇中股份股票的流动性,作为汇中股份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就汇中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以
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7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力新先生承诺,在汇中股份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力新先生《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书》后,董事张力新、苏志强、董建国、张继川和杨文博对该
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并达成一致
意见: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参与讨论的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
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消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作出的提议,尚
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