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4)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5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3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3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3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6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1*****620 邵君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3 月 2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咨询联系人:喻铨衡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