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东方 公告编号:2016-007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2015 年 12 月修订),现对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进行如下补充:
四川省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控股股东蒯一希、股东姬昱川和股东陈绍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300,000 股质押给高雅萍,具体事项如下 :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第一大 本次质押占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称 股东或一致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万股) 期
行动人 比例
至办理解除
是(第一大 670(限售流 2016 年 3 月
蒯一希 质押登记手 高雅萍 36.11% 融资
股东) 通股) 14 日
续之日止
至办理解除
是(一致行 680(限售流 2016 年 3 月
姬昱川 质押登记手 高雅萍 96.48% 融资
动人) 通股) 14 日
续之日止
至办理解除
是(一致行 680(限售流 2016 年 3 月
陈绍江 质押登记手 高雅萍 96.48% 融资
动人) 通股) 14 日
续之日止
合计 - 2,030 - - - 62.17%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蒯一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5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9%。蒯一希先生本次质押 6,700,000 股,截止本公告日,蒯一希先生累计质
押股份为 6,7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1%,占公司总股本的 9.85%。
姬昱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4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姬昱川先
生本次质押 6,800,000 股,截止本公告日,姬昱川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 6,8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6.4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陈绍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4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陈绍江先
生本次质押 6,800,000 股,截止本公告日,陈绍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 6,8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6.4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3、控股股东蒯一希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
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