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经关联董事江利雄回避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舟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杭州广睿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董事江利雄。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权内容,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系公司董事、总裁江利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执行事务合伙人:宇舟资产
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宇舟资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
包括公司董事江利雄在内的多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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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宇舟资产的出资
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不超过 899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董事江利雄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金额为 120 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
立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为参与公司项目
员工跟投计划。通过项目核心员工与项目效益绑定,实现员工的有效激励。江利
雄先生既是公司的董事、总裁,也是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作为员工跟投计
划的激励对象,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本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
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
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舟资产”)
发起设立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权内容,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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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我们同意此次
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