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
立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实施员工跟投计划,公司同意全资子
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舟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发
起设立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为包括公司董事江
利雄在内的多位自然人。其中,宇舟资产出资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人
出资总额不超过 899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江利雄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金
额 12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权内容,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再行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董事江利雄回避表决后,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3月16
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6-018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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