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上交所 201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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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周四)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4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

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人员: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主 持 人:郭章鹏先生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具体

投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会议其它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表决分为同意、反对、

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监事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有权不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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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答。

4、会议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代表共同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

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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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石鸿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群峰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被提名人简历:

石群峰先生,1977 年 11 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广播电视台研发部

副主任(主持工作)。曾任吉林市电视台记者、主持人,北京北广传媒集团发展

规划部媒体研究主管、北京广播电视台研发部媒体研究主管。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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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到账。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7.8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为进

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已授权不超过 7.8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基础上,董事会再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不超过 12 亿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5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3,425,85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4.7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3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5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83,499,922.6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到账,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

同验字(2015)第 110ZC0600 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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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期限和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资

金管理的专项内控制度,规范内部审批机制。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管理层审议后实施。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董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

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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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将修订《公司章

程》中的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关条款。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835.2026 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177.7884 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168,352,026 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391,777,884 股,全部为普通股。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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