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激励制度(2016年3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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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述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

善董事、监事的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国家、北京市的其它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年度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 目的

1、确保公司年度内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2、促使公司董事、监事不断提升个人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品德和领导风范,不

计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如下:

1、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共有三人。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外部

董事 1 人;

3、内部董事:除外部董事以外,同时在公司任相关职务并领取薪酬的其他董事;

现任公司内部董事共有 3 人:董事长及两位董事;

4、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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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5、股东代表监事: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

人;

6、职工代表监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该

监事必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现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第四条 董事、监事的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以保障公司的长期

稳定发展,董事、监事薪酬也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及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制度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2、责、权、利相结合,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个人岗位责任目标相结合为主要原则,

辅以行为规范;

3、与公司普通员工薪酬增长相适应;与外部市场同等职位薪酬相适应,保持公司

薪酬的吸引力及市场竞争力;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1、审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对董事、监事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1、起草提出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2、审查公司董事、监事的履行职责情况;

3、负责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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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及财务部协助实施本制度。

第三章 履职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应当勤勉尽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对

公司董事、监事的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

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

第十条 内部董事、职工监事兼任公司其它职务的,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

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章 薪酬方案

第十一条 根据董事、监事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

定不同的薪酬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发放的薪酬为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本年度内每

月 8000 元,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

2、外部董事:暂不发放外部董事薪酬。

3、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或各部门管

理制度发放职位薪酬,同时每月发放 3000 元董事津贴,与职位薪酬同时发放,由公司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或各部

门管理制度发放职位薪酬,同时每月发放 3000 元董事津贴,与职位薪酬同时发放,由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或

各部门管理制度发放职位薪酬,同时每月发放 2000 元监事津贴,与职位薪酬同时发放,

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或

各部门管理制度发放职位薪酬,同时每月发放 2000 元监事津贴,与职位薪酬同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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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

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行业薪酬增长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行业的薪

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个人岗位变动;

4、其他因素。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任的,其任董事,

监事而获得的薪酬、津贴等计算到离任当月为止。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监事的薪酬应延期发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监事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少、暂停

或终止向相关董事、监事发放薪酬津贴(做出相关决议时,当事的董事或监事本人须回

避表决):

1、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情节严重受到法律、法规处罚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及带来经济损失,个人负有重要责任的;

3、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董事、监事津贴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本制度相

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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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解释,上一年度相应薪酬制度同时废止。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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