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
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
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如下:
1、2015年1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5年4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聘请201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高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3、2015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15年7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15年8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5年8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2015年9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豁免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5年10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
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
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依法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