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6-00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38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电环保 股票代码 3001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安翔 张维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传真 025-86524972 025-86524972
电话 025-86533202 025-86533261
电子信箱 zax@ce-ep.com zhangweic@ce-ep.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电环保是工业和城市环保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工业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和烟气治理四项业务,
以及一个环保科技服务和产业创新综合平台,形成“4+1”产业发展格局。商业模式为:专业提供环保系统解决方案、研发
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运维、PPP 及投融资等综合服务;主要服务行业为:国家重点工业(包括火电、核电、煤化
工、化工、冶金等)和市政等。
在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具备从给水处理到废污水处理全过程的综合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包括:国家重点工业的废污水
处理、废水零排放、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全膜法给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等。
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公司为市政及园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流域治理、海绵城市等提供综合服务,业务模式包括EPC、
BOO、BOT、PPP等。
在固废处理领域,为工业和市政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特别是,公司发挥火电和市政两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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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户资源优势,成功拓展了“污泥干化+电厂协同发电”新型商业模式。
在烟气治理领域,公司通过已掌握的烟气污染治理的成套技术,包括:干法、氨法和湿法脱硫技术,SCR、SNCR和SCR+SNCR
组合脱硝技术,布袋、电袋复合和湿式静电除尘技术,以及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综合技术,为火电、煤化工、
冶金等行业提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以及余热利用等综合服务。
此外,在平台打造方面,公司发挥在区域环保的龙头优势,以环保技术及市场需求为导向,汇集“政产学研金才”综合
资源,通过股权紧密合作,引进并参股投资一批高端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国家级环保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创新联
盟等综合平台,全力拓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业务,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环保治理综合服务,大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地位,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内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607,614,192.39 607,123,564.33 0.08% 540,502,70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890,849.43 83,399,852.32 20.97% 69,070,65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9,745,754.81 76,483,056.86 17.34% 64,458,923.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78,921.81 75,237,339.76 -23.20% 80,823,913.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25 20.00%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25 20.00%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9% 9.30% 上升 1.09 个百分点 8.21%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510,639,403.24 1,325,732,740.45 13.95% 1,223,662,60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16,068,908.90 932,078,059.47 9.01% 868,178,207.1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6,127,140.63 186,923,226.20 116,673,204.30 217,890,62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6,402.74 31,518,415.50 21,289,716.00 39,246,31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595,852.74 30,018,093.90 14,368,503.60 36,768,486.9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78,061.62 10,032,590.40 515,316.80 81,009,076.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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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39,007 36,389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政福 境内自然人 28.98% 97,941,336 73,456,002
周谷平 境内自然人 5.22% 17,655,622 13,241,716
林慧生 境内自然人 5.21% 17,600,248 13,200,186
宦国平 境内自然人 3.24% 10,964,672 0
尹志刚 境内自然人 3.24% 10,944,500 0
朱来松 境内自然人 1.78% 5,999,502 4,499,626
曹铭华 境内自然人 1.18% 4,000,000 0
袁劲梅 境内自然人 0.81% 2,749,744 2,062,308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其他 0.67% 2,272,500 0
公司
曲鹏 境内自然人 0.59% 1,980,882 1,485,6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761.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08%;实现利润总额11,9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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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9.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9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加强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及成本控制,实现主营
业务利润持续增长,其中:工业废污水处理及市政污水处理业务利润增长较快,污泥干化协同发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同时,
公司建设的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及科技服务平台获得收益,同比增加了利润。
公司主要业务回顾如下:
1、市场开拓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环保行业发展机遇,全力拓展“三废”治理市场。在工业水处理市场承接了粤电黄埔电厂四期补给
水、红沿河核电5、6#机组凝结水、桃花江核电除盐水等项目,尤其是承接的桃花江核电放射性废水项目,打破了国外承包
商在该领域的垄断局面;在烟气治理市场承接了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脱硫系统、绍兴滨江热电湿式电除尘、国电都匀发电烟
气余热利用等项目,在湿式电除尘和烟气余热利用市场进一步突破,提升了公司超低排放的处理能力;在固废处理市场承接
了常熟工业和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扩大了污泥干化焚烧处置市场份额,为后续市场的持续突破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新承接合同额19.05亿元,其中:工业水处理4.56亿元、市政污水处理0.07亿元、污泥处理13.74亿元、
烟气治理0.68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合同金额合计为27.76亿元(包含常熟工业和市政污泥处理项
目13.72亿元)。其中:工业水处理8.12亿元、市政污水处理2.57亿元、污泥处理16.39亿元、烟气治理0.68亿元。
2、项目实施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和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优化项目设计和管理流程、合理控制成本,按时保质
的完成了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公司的项目实施能力得到提升。尤其是大型市政水处理项目的开
工建设和烟气治理项目完成验收移交,锻炼和检验了项目实施队伍,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
截止到报告期末,部分在实施项目进展如下:中广核阳江核电5号机组凝结水项目,处于设备交货阶段;中核田湾核电3、
4号机组凝结水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华能石岛湾核电二回路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处于设备交货阶段;中盐昆山煤化
工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开发及工程应用,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EPC,处于设备安装阶段;银
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于土建施工阶段;江宁南区污水处理厂EPC,处于土建施工阶段;绍兴江滨热电烟气治理项
目,已移交生产;南京污泥干化协同发电PPP示范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常熟市工业和市政污泥处理(30万吨/年)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经在常熟当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3、环保产业创新与科技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环保产业创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环保科技成果展示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和技术交易市场等
平台载体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实现了服务于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功能。
公司通过平台的建设,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同时集
聚环保行业高端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形成了“筑巢”和“引凤”的良性互动。报告期内平台建设获批“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
专项资金项目”及计划补助资金,公司获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节能型泥水自循环污水处理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
化”、“江苏省污泥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研发立项。在自主研发方面,报告期获得新授权专利54项,其中发明
专利8项。公司整体技术实力稳步提升,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4、人才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管理方面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全员绩效考评和激励体系,持续
优化,达到了褒奖先进、鞭策落后的良好氛围;积极引进新产业拓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加强内部组织技术、管理等专业性培
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设立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发展通道,坚持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使人员结构得
到了优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凝结水精处理 87,825,862.52 21,941,475.63 24.98% -37.31% -36.17% -1.33%
废污水处理及中
129,616,998.34 52,448,326.03 40.46% 29.67% 21.50% 4.00%
水回用
给水处理 72,155,088.20 24,244,328.25 33.60% -45.61% -49.32% 4.86%
水汽集中监控和 34,671,735.02 14,336,524.52 41.35% 16.21% 0.68% 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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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化学注入系统
工业烟气处理 52,506,382.65 14,914,486.00 28.41% -29.97% -35.57% 6.22%
市政污泥处理 37,101,488.04 8,899,035.26 23.99% 152.19% 188.99% -9.68%
市政污水处理 168,706,873.60 44,961,155.76 26.65% 73.98% 60.23% 6.29%
其他业务 25,029,764.02 12,398,716.29 49.54% 39.75% 54.59% -4.85%
合计 607,614,192.39 194,144,047.74 31.95% 0.08% -4.95% 3.6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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