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上市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寇冰、胡承华持有的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祥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冠昊生物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以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1、收购杭州明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2015 年 4 月 22 日,冠昊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
部分股权并增资得明兴生物的议案》,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收购杭州
明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生物”)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该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明兴生物 80%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同意即可,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
2、收购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股权
2015 年 8 月 24 日,冠昊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收购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
3,600 万元收购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得清”)16%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优得清 49.33%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同意即可,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收购武汉北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2015 年 8 月 24 日,冠昊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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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部分股权并增资武汉北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
4,405.50 万元收购武汉北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度生物”)部分股
权并对其增资,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北度生物 60.21%的股权。根据《公
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
会同意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收购北京申佑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2015 年 11 月 25 日,冠昊生物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收购北京申佑医学研
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佑医学”)部分股权并增资,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持有申佑医学 80%的股权。此次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无需召开董事会和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明兴生物、优得清、北度生物和申佑医学与珠海祥乐不属于同一方控制以及
存在关联关系;珠海祥乐与明兴生物、优得清、北度生物和申佑医学主营业务相
互独立,主营业务产品类型不同,且不构成行业上下游关系,因此不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兴
生物、优得清、北度生物和申佑医学与珠海祥乐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此次
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冠昊生物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
的情况。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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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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