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寇冰、胡承华(以下简称“重组方”)持
有的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祥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会[2007]128号,以下简称“通知”) 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
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
的行政许可申请。”
因本次重组,本公司申请股票自2015年11月12日起开始停牌,停牌前20个
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11日。该区间段内,根据
2015年10月15日收盘价格与2015年11月11日收盘价格计算,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300238)价格涨幅为34.67%。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涨幅为
18.85%,证监会专用设备指数(883132)涨幅为14.25% ,剔除上述指数影响,
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价格累计涨幅分别为15.83%和20.42%,达到了《通
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股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进程被暂停或者被终
止。
2、经公司自查,本次重组涉及之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首次停牌之日
5-11-1
前六个月(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1月11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重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4、根据《通知》规定,如该交易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5-11-2
(此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4日
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