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丽江旅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丽江旅游根据《通
知》要求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丽江旅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
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丽江旅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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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 刚 黄 艳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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