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浩宁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36.50 元。截至 2010 年 2 月 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04,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87,296,000.00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 08001550133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
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
集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已将上述费用 4,733,600.00 元
包含到发行费用,2010 年 12 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2011 年 3 月已从基本户转
回募集资金账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7,970,4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2,029,600.00 元。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 本 年 使 用 金 额
以前年度已使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手续 直接投入募 本期永久补充
用金额 超募投资 归还募集资金
费净额(含) 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金额
692,029,600.00 62,000,744.75 529,224,784.05 15,307,681.06 179,397,879.64 60,100,000.00 30,000,000.00 0.00
2015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15,307,681.06 元,归还募
集资金 30,000,000.0 元, 超募设立、增资子公司 60,100,000.00 元,本年已使
用 45,407,681.06 元,累计已使用 574,632,465.11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62,000,744.75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79,397,879.64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79,397,879.64 元已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
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10 月,公司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田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分别用于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
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
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0.00 元,
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01520910906 活期存款 387,029,600.00 - 已销户
公司华侨城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0112100341186 活期存款 30,000,000.00 - 已销户
公司景田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78180188000047559 活期存款 19,000,000.00 - 已销户
有限公司蛇口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37040100100090235 活期存款 200,000,000.00 - 已销户
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412018010050736 活期存款 56,000,000.00 - 已销户
公司布吉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
8017100000003227 理财专户 - - 已销户
支行
北京银行高新园支
00392583000120107000493 理财专户 - - 已销户
行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 632759585564 活期存款 - - 已销户
3
期末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91491003018010112118 理财专户 - - 已销户
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合 计 - - 692,029,600.00 -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增
资南京浩宁达实施电子式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的自
筹资金 2,345.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项 目 名 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
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 20,000.00 2,345.00
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 10000400049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超募资金 1,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及投标保证金。
2、201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000 万元。
3、201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 1,599.8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实施中高压电缆附
件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599.80 万元。
4、201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 4,293.67 万元收购深圳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4742%股份。公司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已使用募集资金 4,293.67 万元。
5、201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
见,同意本议案。已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归还。
6、201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
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
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期末实际使用 6,000.00 万元。已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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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
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
表意见,同意本议案。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
8、2013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
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归还。
9、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且可进行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3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超募
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0,800.00 万元,赎回 30,800.00 万元。
10、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14 年期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累计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3,000.00 万元,赎回 43,000.00 万元。
11、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
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归还,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12、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
超募资金 11,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增资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
公司。
13、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 5,61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61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6
14、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使用
超募资金息 400 .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
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 .00 万元增资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招商证券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浩宁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深圳浩宁达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7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202.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80.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6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9,202.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99%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目 (2)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
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 是 20,000.00 2,345.00 - - - -
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
是 5,600.00 214.32 - - - -
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1,602.34 53.41% - - -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1,900.00 1,900.00 661.08 34.79% - - - 否
8
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
否 26,870.19 1,530.77 16,737.04 62.29% 已完成 -824.49 否 否
产基地建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8,940.22 8,940.22 100.00% 已完成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500.00 31,770.19 10,470.99 30,500.00 - - -824.49 - -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目 (2) 效益
(2)/(1) 化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25 日 - -
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126.70
设立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否 1,599.80 1,599.80 - 1,599.80 10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
40.73
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93.67 4,293.67 - 4,293.67 100.00% 2011 年 5 月 16 日 - -
-235.53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1,000.00 1,000.00 - 1,000.00 100.00%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2,799.49 12,799.49 2,799.49 12,799.49 100.00%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4,000.00 24,000.00 - 24,000.00 100.00% - - - -
归还募集资金 - -24,000.00 -24,000.00 -3,000.00 -24,000.00 100.00% - - - -
增资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
- 100.00% 2014 年 11 月 21 日 - -
限公司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477.15
设立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5,610.00 100.00% 2015 年 4 月 17 日 - -
9
司 5,610.00 5,610.00 5,610.00 -28.39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400.00 100.00% 2015 年 4 月 14 日 - - -
400.00 400.00 4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8,702.96 38,702.96 5,809.49 38,702.96 - - 10,127.26 - -
合 计 69,202.96 70,473.15 16,280.48 69,202.96 - - 9,302.77 - -
1.“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与“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
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由于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已经 2012 年 9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与 2012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惠州
浩宁达项目已完成。。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终止,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终止,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受市场因素及重点客户影响,公司基于稳健原则放缓了该项
目的投入,未能达到预期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4. 本公司 2014 年 11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皖商置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格
3,838 万元(含债权 12,940,610.00 元),并于 12 月 6 日召开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5、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157,034,934.37 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帐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拟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适用
1.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3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部分归还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及永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
2.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
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10
3.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1,599.8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
达电气有限公司实施中高压电缆附件生产基地项目。
4.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4,293.67 万元收购深圳先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52.4742%股份。
5.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10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归还。
6.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归还。
7.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
8.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归还。
9.2013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且可进行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3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0,800.00 万元,赎回 30,800.00 万元。
10. 2014 年 05 月 0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2014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3,000.00 万元,赎回 43,000.00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0 元。
11.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归还。
12.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
钻石商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3、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 5,61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
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61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400 .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
11
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 .00 万元增资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适用,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北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2,345.00 万元。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45.00 万元。
适用
1.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10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归还。
2.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实际
使用 6,000.00 万元。已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归还。
3.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实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 6,000.00 万元。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
4.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归还。
5.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归还。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公司将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集资金 157,034,934.37 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帐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其
中,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9,961,787.35 元(不含需要支付的后续工程款、设备款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16,181,129.31 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14,390,077.43 元;剩余超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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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01,940.28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7,939.79 万元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支付后续
工程款、设备款等),并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1.2013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且可进行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
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2014 年 05 月 0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201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97,700.00 万元,累计赎回 114,800.00 万元,理财产品
余额 0 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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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额 金额(2) (3)=(2)/(1) 大变化
设立惠州子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
公司实施惠 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
州浩宁达生 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26,870.19 1,530.77 16,737.04 62.29% 已完成 否 否
-824.49
产基地建设 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
项目 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合 计 - 26,870.19 1,530.77 16,737.04 62.29% - -824.49 否 否
一、 变更原因
1、“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该项
目的目标市场为江苏省电力市场,2010 年国家电网统一招投标后,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电能表项目招标公告对投
标人资格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且母公司中标后能否异
地生产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招标模式的变化致使在南京建立生产基地的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原为解决公司上市前产能瓶颈问题所设,而公司在实现挂牌上市
前已迫于扩产压力,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并增加了产能,产能瓶颈问题已由此得到一定缓解,而此项目的实施进度亦因此放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大力推进,智能电表和终端的市场需求放量增长,公司因生产车间、库房及研发用地不足而导致产能、
质量、交货的问题已经给公司带来大量的直接和隐性成本,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因用地不足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为了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能力、满足公司产能的需要,保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产品的质量和交期,公司有继续扩大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用
电自动化管理系统及终端的产能的现实需要。
公司设立惠州浩宁达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土地面积为 53,125 平方米。地理位置优
越,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利于节约资源、集中管理、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州浩
宁达,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并派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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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已经 201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三、信息披露:本次变更刊登于 2012 年 10 月 0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经营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的依据
如下:1、2011 年、2012 年各类表计中标量;2、公司相关财务数据;3、未来智能电表项目年销售收入和年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
2012 年下半年,公司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及相关终端年招标数量巨大,公司受困于生产场地的限制,产能不足直接
影响公司在国家电网招标活动中的投标能力。“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目的即是解决公司产能问题。
2013 年下半年,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项目场地基本建成。大量生产设备需异地搬迁、安装调试,新旧设备的调试联动时间较长,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影响了项目按照预定时间达产。同时,国家电网经过连续多年大规模招标,对智能电能表及相关终端需求量日渐饱和,直接导致
具体项目) 公司 2014 年在国网的中标量减少。
2015 年,国家电网将每年四次招标活动减少为三次,总包量相应减少。进行 2015 年第三标统招时,实施了“限制单一大包”招
标模式,即单一企业中标数量被严格限制。上述原因导致惠州生产基地的销售收入难以随同公司产能增加而同比例增加。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正在加强项目的后期运营。一方面,通过提升团队的营销能力,加强质量管理,减少返修降低生产成本,改
善供应商评价分值,争取中标量增加;另一方面,调整研发、制造、营销、品质团队,重新梳理公司的管理流程,搭建新的组织
架构,完善多产品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力争 2016 年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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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晓和
蒋 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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