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0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3 月 12 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拟向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
元;拟向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食用油,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采购保健品、服装等产品,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肉制品,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包装物,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备品备
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蒸
汽及电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总预计金额为 2,950 万元。2015 年度,
公司在上述日常交易框架下,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了相关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为 1770.69 万元。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郑和平先生、郑思敏女士属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会议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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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关联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实际发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生占同类业
生总额
务比例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
采购食用油 50 4.55 38.24%
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保健品、服装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
采购原材料 200 34.44 100%
及其他服务 单位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
采购调味品 350 292.59 100%
技有限公司
销售肉制品 4,200 392.34 0.67%
销售包装物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 350 260.32 10.15%
销售产品
销售备品备件 单位 50 19.51 100%
销售蒸汽、电力 1,200 766.94 10.62%
合计 6,400 1770.69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关联人 2016.1.1-2016.3.14
采购食用油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采购原材料 采购保健品、服装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19.79
采购调味品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21
销售肉制品 2,070.36
销售包装物 36.24
销售产品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销售备品备件 0.68
销售蒸汽、电力 118.17
合计 2,3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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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
和平,住所为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617万元,主营业务为生
产、销售辣椒酱和辣椒制品等调味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生物科技的总资产为 2744 万元,净资产为 1698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7.4 万元,净利润为 65.6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2)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
住所为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7,221万元,主营业务为对
下属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生产、销售食品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得利斯集团的总资产为215,080万元,净资产为89,67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8,148万元,净利润为3,6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诸城市昌城镇;法定
代表人:郑和平;主要办公地点:诸城市昌城镇西老庄;经营范围为许可证批准
范围内的食用植物油加工、豆制品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
业务;主营业务为大豆制品加工与销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农业科技的总资产为 2946 万元,净资产为 1,999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989 万元,净利润为 6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与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制的
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15年的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经
营状况良好,能够向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相关生产材料,亦能支付相关货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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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调味品;食用油;服装;保健品;肉制品;包装物;蒸
汽、电力及其他服务等;
(2)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及定价政策: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
确定;
(4)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5)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6)合同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签署并生效;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
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存关系。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
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
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郑和平先生、郑思敏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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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