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旭先生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0 次,其中现场
出席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
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5 次,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201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
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和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2015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9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本人对调整 201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9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会议及 2015 年 10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对外投资、重
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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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
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
人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对外投资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形成了
决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0 个工作日,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
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
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201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5 年度本人不存
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等情况。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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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顺利完成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
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光环新网能够不断突破
自我,屡创佳绩!
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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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旭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