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5 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保证了公司规范正常
运作。现将一年来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
(一)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 2015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
(二)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1
告》。
(三)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四)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六)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检查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对公
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投资事项、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转让子公司股权、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及内幕信息管理等情
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一年里认真谨慎,勤勉尽
责,廉洁自律,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
2
得到了落实执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也没有发生任
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资料,重点
关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和管
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纪要、公司相关账册及会计凭
证等,认为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重大
错误、漏报情况。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2015 年度审计报告》。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
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婴用基材柔版印刷深加工项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金万
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型无孔透湿防水功能薄膜二期项目、公司的参
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动力储能锂
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于广州南
沙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广州南沙自贸区华南跨境电商园区等投资事项。上述投资事
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向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端发展。公司董事会在作出上述投资事项的决议过程中,
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转让子公司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100%股权。本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更好地发展优势主
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转让股权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3
的利益。
(五)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504.53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7.06%。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所有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部分购销、租赁等关联交易,该部分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
险。公司董事会在作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
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七)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筹划重大事项的过程中,严控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与有关中介机
构、交易对方签订保密协议,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没有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窗口期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4
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的激励约
束机制,调动其积极性,引进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增强
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做好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
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