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4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广

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广东合捷国际

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55%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 关于认购新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广新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本次发行之股份自本

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承诺期限:2013 年 12 月 25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

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广新集团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有效维护公

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前,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新集团

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广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广新集团及所属控股子

公司(包括广新集团在本承诺书出具后设立的子公司)除与公司合资设立公司或共

同建设项目且持股比例低于公司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广新集团与交易后的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

1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广新集团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广新集团将继续严格遵守和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广新集团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广新集团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

的资金、资产。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 股份补偿承诺

广新集团与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补偿具体事宜另行签订《股份补偿协

议》和《业绩补偿协议》。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内(含实施完毕后的当年,

以下简称“补偿期限”)标的资产发生的价值减值和标的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

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总和低

于预测净利润总和的差额部分按照约定进行股份补偿。

《股份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

的资产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年末价值进行评估,如标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则广新集团

承诺以其所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补偿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进

行补偿,每年补偿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如合捷公司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总和低于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8858.53 万元的,广新集团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补偿期限内预测净利润总和-

补偿期限内实际净利润总额)×55%×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数÷补偿期限

内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2

承诺期限:2013 年至 2015 年(三年)

经评估,标的资产分别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没有发生减值,

没有触发《股份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条款,广新集团无需对公司进行股份补

偿。

经审计,合捷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实际净利润总和为 8,909.09 万元,超过预测净利润总和,没有触发《业绩补偿协

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条款,广新集团无需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上述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

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关<

业绩补偿协议>、<股份补偿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计和评估结果,广新集团没有触发《业绩补偿协议》、《股份补偿

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条款,无需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至此,《业绩补偿协议》、

《股份补偿协议》已履行完毕。

4. 关于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

的承诺

广新集团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

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佛塑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