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兴
森科技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兴森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
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经自查,兴森科技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兴森科技的三会会议资料、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审阅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通过上述方式的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兴森科技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
准确、完整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杰 王 凯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