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
况协商确定。旷达创投作为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过程,接受根据其
他申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股票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计算方式具
体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上述公式得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 11.91 元/股。因此,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为 10.72 元/股。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109,141,700 股(含),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以上调整外,包括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向等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仍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方案保持一致、不做调整。
方案修订的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上述各项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数量及决议有效期,对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 三 次 修 订 稿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测算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对《关于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