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有关表述错
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112,000,000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20
元。
更正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112,000,000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20
万元。
以上更正不影响上述公告中其他部分的内容,公司对因上述公告的更正事项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审
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