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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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帆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5:00至2016年3月14日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923,2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0,000,000股的29.961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52,861,2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3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61,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1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

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共3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7,365,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923,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7,365,3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张维先生、石永奎先生、张农先生和石金峰先生

向大会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维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

进行了年度述职。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康、谷亚韬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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