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增发新股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甘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普科技”或“本公司”)100%
的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
司现就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
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函》之签章页)
甘普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增发新股及支付
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天津中路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
中路”)所持甘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普科技”)100%的股权,同时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人作为天津中路合伙
人,现就本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字页)
路旭(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字页)
杨国栋(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字页)
吴俊(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