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 号)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科
技”或“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7 日起开始停牌。本公司股票在本次连续
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10 月 26 日)收盘价格为 95.83 元,连续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9 月 21 日)收盘价格为 49.84 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期间)本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92.28%。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累计涨幅
21.57%,同期 WIND 数据库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882510.WI)累计涨幅
31.26%。
本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扣除同期创业板指数波动影响累计涨幅为
70.71%,扣除同期 WIND 数据库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波动影响累计涨幅为
61.02%。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即 剔 除创业板指数( 399006.SZ)和 WIND 数据库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
(882510.WI)因素影响后,暴风科技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超过 20%,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