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告编号:2016-006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财务负责人吴彦儒、
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青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2015 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
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
行。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4、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5 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能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揭示及提出整改计划,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四、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