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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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中《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中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其为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

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亚太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小莉________ __ 黄曼行_______ ____ 刘 匀______ _____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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