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12 号
关于对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码
一、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1-2
二、 潮 州 三 环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2015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1-3
及附表
三、 事 务 所 执 业 资 质 证 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12号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环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环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环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三环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三环集团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12 号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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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三环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环集团募
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锦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慧华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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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
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1 号文《关于核准潮州三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三环集团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9.3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351,940,000.00 元。扣除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52,322,062.3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99,617,937.63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41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使用 120,032,326.85 元、发生银行手续费
7,088.93 元、利息收入 13,838,109.60 元、理财收益 9,191,680.15 元、补充流动资
金专户余额 26,635.50 元转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56,939,274.52 元,其中银行存款 91,939,274.52
元,理财产品 665,000,000.00 元。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投
资募投项目使用 315,864,326.85 元、补充流动资金 250,026,635.50 元、银行手续费
7,168.93 元、利息收入 14,027,788.02 元、理财收益 9,191,680.15 元。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组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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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
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 756,939,274.52 元,分户存储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2,126,229.07 活期
2004024029200019375
公司潮州分行营业部 250,000,000.00 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3,560.85 活期
673064516694
潮州分行营业部 220,000,000.00 理财产品 保本固定收益
5,509,484.60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01808699053024311 保本浮动/固定
公司潮州市分行营业部 195,000,000.00 理财产品
收益
合计 756,939,274.5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12 月 24 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9,583.20 万元,本年度未发生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业务。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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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按照《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
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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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961.79 12,003.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586.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金额(2) (3)=(2)/(1)
光通信连接器用陶瓷插芯 2017 年 06 月 30
否 49,000.00 49,000.00 9,787.65 21,079.68 43.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日
SMD 用陶瓷封装基座扩产 2017 年 06 月 30
否 30,000.00 30,000.00 1,588.98 4,279.81 14.2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项目 日
电力电子器件用氮化铝陶 2017 年 06 月 30
否 21,000.00 21,000.00 393.1 1,226.95 5.84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瓷基板产业化项目 日
电子陶瓷工程技术研发及 2014 年 12 月 31
否 5,000.00 5,000.00 233.51 5,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00
合 计 130,000.00 130,000.00 12,003.24 56,586.44 --
附表 1 第 1 页
电力电子器件用氮化铝陶瓷基板主要应用于射频电阻、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大功率LED等产品,目前市场环境发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化,需求放缓,影响公司电力电子器件用氮化铝陶瓷基板产品的推广及应用,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鉴于此原因,公司
将“电力电子器件用氮化铝陶瓷基板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指纹识别系统用功能陶瓷片项目”,并于2016年1月8日予以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上述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4 年 12 月 24 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 19,583.2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
附表 1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