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周宇)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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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周宇)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就本人 2015 年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

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5 年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

及津贴方案、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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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本人对公司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 201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5 年半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 2015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6、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

席董事会的契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

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

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及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

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

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一事与其他委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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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认真讨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 宇

201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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