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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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关联法人(具体关

联人名称请见下文的“预计 2016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之间存在相互提

供产品的交易,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3,476.06

万元。根据 2015 年的情况,公司预计 2016 年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5,800 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

李兵兵、钟晨、白小平、余孝海回避,由其余 4 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 4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

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 2016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2016 年预计

关联人 占同类业

别 金额(万元) 金额(万

务比例

元)

(%)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 2,444.21 0.34%

向关联方采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400.00 205.01 0.03%

购原材料或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2.51 0.07%

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采购 300.00

小计 4,700.00 3,151.73 0.44%

向关联方销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4 0.00%

1

售产品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127.28 0.02%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销售 300.00 41.56 0.00%

小计 600.00 170.88 0.02%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75.00 50.27 3.85%

向关联方租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25.00 103.18 7.91%

赁办公场所

小计 500.00 153.45 11.76%

合计: 5,800.00 3,476.06

说明:鉴于公司每年均需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为了更全面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将此类业务一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月 14 日发生金额(万元)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3.41

向关联方采购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33.00

原材料或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采购

小计 266.4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销售

小计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2.50

向关联方租赁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63.08

办公场所

小计 75.58

合计: 341.9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

1、关联方名称: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信息”)

法定代表人:钟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主营业务:手机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

经营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仲恺大道双光德赛第三工业区德赛新

厂房三楼及七楼

2、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胡照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玻璃工艺品及生产上述商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2

经营场所: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 5 楼

3、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

法定代表人: TAN CHOON LIM

注册资本: 45000 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部件。

经营场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 103 号

4、公司名称: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邓学璟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数字视听、光电显示、金融电子、通讯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

销售、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789 号德赛科技大厦 22 层 2203 室(楼宇标识

为 2503 室)

5、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销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办公自

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等

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第 23 层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赛工业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德赛西威是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德赛信息、德

赛研究院和德赛进出口与本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43,190 122,085 2,024 2,824

2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497 3,022 144,720 241

3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 2,846 1,254 10,658 84

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9,142 74,975 271,259 24,076

5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0,538 11,698 4,628 1,956

(四)履约能力的分析

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本公司与其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作,不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向其采购产品,不存在坏账风险。

3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不存在坏账风险。

专业的汽车电子产品生产商,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障碍,本公司向其销售产品,不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为本公司提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办公场所,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采购、销

售、租赁办公场所等。其中:

本公司与德赛信息交易的主要是本公司外发电子元器件,由德赛信息进行贴片,

制成本公司所需要的半成品后,返回本公司进一步加工。

本公司与德赛研究院的交易主要是租赁其办公场所用于本公司办公,与德赛工业的

交易主要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租赁其工业用地及厂房,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与德赛西威、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等其他关联方所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

主要是向其销售各类电池及配件等业务或采购原材料及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

房及办公场所的市场租赁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根据 2015 年与以上关联方履约的情况,与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

研究院和德赛西威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购销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

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销售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

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公司与德赛工业、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西威和德赛研究院交易的

价格采用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本公司与德赛工业、德赛信息、德赛进出口、德赛西威和德赛研究院的交易

具有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

4

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

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

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 2016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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