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
行。同意公司披露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签署人:
张利平 华 生
罗君美 海 闻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