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2 03: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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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16-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7 日紧急停牌,3 月 8 日起连续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江苏阳光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相关各方正在进行初步论证和协商,本次重大事项可

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明确是否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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