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0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的通知。
(三)2016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
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9
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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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68,052.93 元,根据
公司财务状况,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
金股利26,885,83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30.56%。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 2016 年度
审计费用 4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
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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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
职报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工作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工
作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 公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股
东房屋、土地、设备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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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
股股东房屋、土地、设备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十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
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综
合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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