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16 年 3 月 1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XYZH/2016YCA20016),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宝塔实业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三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445,992,324.25元;主营业务萎缩,盈利能力下降;
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均为负数,资金周转困难。虽然公司
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但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仍较上
年大幅下降,经营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因此我们认为宝塔实业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
定,我们对宝塔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强调事项予以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
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宝塔实业公司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5,992,324.25 元;主营业务萎缩,盈利能力下降;2015 年度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62,126,274.92 元,资金周转困难。宝塔
实业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
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上述强调事项不会对宝塔实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调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
在的或有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审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
述强调事项主要是对宝塔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
披露的规定的情况。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措施
加大铁路货车轴承、地铁轴承市场准入及后端维修市场、汽
车轴承、关节轴承市场、军工轴承陆装市场开发步伐,力创效益;
快速推进高端轴承项目,争取早日投产,为公司业绩形成新的支
撑;加大企业物资商贸和钢结构件、光伏支架等业务发展力度,
实现对企业业绩的有效补充;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
全面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精益管理,深入开展资源效率行动,
有效降低企业综合成本;积极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步伐,做好被收
购资产运营管理,确保 2016 年被收购资产 3 亿元业绩的顺利实
现。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