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4日以邮件、短信、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管理委员会成
员5人,实际出席5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0,000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之规定。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8届1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均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65号公告)。
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8届2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实施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
关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3号公告)。
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员工人数较多,其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
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异,持股计划中涉及员工出资部分的资金来源未能按时落
实到位,故公司未能按时在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若未在期限内完成购买
而拟继续推进的,视为启动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重新履行有关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为此,公司与员工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并
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
该终止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公司将启动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0,0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
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