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16-0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
方式在公司 45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周语菡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语菡、李晓霏、
刘冲、房小兵、张泽宏、朱海彬、尹虹艳、詹桂峰、何敏。应出席监事 9 人,实
际出席监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莉女士列席了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通过资产管理
计划认购 H 股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资料,监事会对本方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管理层及骨干员工通过资
产管理计划认购 H 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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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编制本方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方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审议本方案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方案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方案购股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四)公司实施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
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理由,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语菡女士、职工监事尹虹艳女士、职工监事詹桂峰先生、
职工监事何敏女士属于本方案的参与人,在审议本方案时应回避表决,本方案实
际可表决人员为 5 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事项获
得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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