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玉敏、
常南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介志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李玉敏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议事细则,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公司的内审机构和外审机构进行沟通,现对审计
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15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审计沟通会, 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师就内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内控缺
陷对实质性程序的影响。
2、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师关于 2014 年度审计情况的介绍,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中期报告会议,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会议, 会议听取
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制定的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就 2015 年度审计中
需要关注的重大及重要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
二、2015 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
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
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
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
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 201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认为已经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进行督促,沟通良好,审计委员会行使了职权、履行了职责,有利于公司审计工
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进行
了督促指导,听取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沟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