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957 号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影视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策影视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策影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策影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5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策影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策影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翁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第 2 页 共 5 页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3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928.9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3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9,999.99 万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 1,000. 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8,999.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申报会计
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75.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824.60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44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在未来三年内全部用于公司补充影视业务及相关业务营运资金。具体涉及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网络剧 45,000
1 内容制作业务升级 电影 50,000
娱乐节目 35,000
第 3 页 共 5 页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2 内容版权和模式采购 10,000
3 资源培植与整合 45,000
4 互联网应用开发 15,000
合计 2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
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5 年 11 月,本公司就截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补
充影视业务及相关业务营运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7243 号)。2015 年 12 月,在履行完毕募集资金
置换各项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后,本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26,726.83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统计,本公司尚有部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补充影视业务及相关业务
营运资金未进行置换。
截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影视
业务相关业务营运资金金额为 67,696.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其中:前次已置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 目
入金额 换金额 金额
网络剧 42,892.62 1,922.51 40,970.11
内容制作业
1 电影 6,616.44 6,616.44
务升级
娱乐节目 9,901.47 9,901.47
2 内容版权和模式采购 3,586.41 3,586.41
3 资源培植与整合 4,700.00 4,700.00
第 4 页 共 5 页
4 互联网应用开发 — —
合计 67,696.94 26,726.83 40,970.1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