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关于公司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所涉及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

来源:深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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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

所涉及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海航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本次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所涉及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是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后确

定的,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涉及的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所涉及的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发表意见人: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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