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本公司”)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连续停牌,因此其本次资产重组的第一次董事会前 20 个交易日的
时间段为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该时间段内本公司股票价格
累积下跌 34.11%。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沪深 300 指数在该时
间段内的累计下跌 21.04%,剔除大盘因素,本公司股票在该时间段内下跌 13.07%。
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下跌 26.53%,剔除创业板板块因素,本公司股票在该区间
段内累计下跌 7.58%。同期开采辅助活动行业指数累计下跌 26.81%,剔除开采
辅助活动板块因素,本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下跌 7.30%。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
司股价在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故本公司股票连续
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
(此页无正文,为《通源石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