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201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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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2016-005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 2016 年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分、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

低资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

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15 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

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持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执

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 2016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

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

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的定价和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1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暨确定 2016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

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项关

联交易。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能够节约

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关联交易的交易过

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所列条款公允合理,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确定的 2015 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均

存款余额不超过 18 亿元(低于 2014 年期末货币资金的 50%),在财务公司贷款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

截止 2015 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为 12.18 亿元,贷款余额为

4.13 亿元,承兑汇票余额为 0.22 亿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和 2015 年的实际执行情

况,财务公司服务优质、便捷,且提供了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下浮、额度内

贷款随借随还、免除结算费用等优惠条件,能够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因此 2016

年度拟与财务公司继续进行全面金融服务合作,具体类别和金额包括:

2016 年公司拟确定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在财务公司

的贷款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在财

务公司的内部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外部委托贷款额度不

超过 1,080 万元,在财务公司的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海波,注册资本 35 亿元,持有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0673253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 L0015H211000001 号金

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

权、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与公司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5 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

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分、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

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

事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3

1.公司及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

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各成员

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分、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

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 10%执行,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航

天科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

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

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根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

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分、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并免除相应结算服务的

全部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分、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

提供贷款的利率。

(二)公司及分、子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

用。

(三)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分、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四)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

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

险。

(五)财务公司作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

及分、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分、子

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分、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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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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