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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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6-1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

资产核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核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近期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决定对部分历史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79,052,351.95 元,具体

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127 户,金额共计人民币 27,229,419.12 元。

2、其他应收款,4 户,金额共计人民币 51,822,932.83 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倒闭、债务

人营业执照已吊销或注销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

1

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

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

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

分,本次核销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核销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

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上述资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

次资产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

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

资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

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

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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