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03 月 11 日上午 9 点,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宝通科技”)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
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03 月 08 日以电话及电邮方式通知全部监事。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许文波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
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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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将在召开关于审议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
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