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6—03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送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本公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尚无新的重大
进展,往期的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公司已对 7 笔长期股权投资以公
开拍卖的方式进行了处置,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了客观上不具备支付划款条件的债
权人而将其清偿资金约 1.49 亿元予以提存外,新亿股份对其余债权
人支付 6.51 亿元偿债资金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相关进展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整监管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6);后续公司又陆续对职工债权进行了清偿,共计 85.88 万
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上 交 所 问 询 函 回 复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6-022)。
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投资人已经履行完毕《重整计划》规定
的 14.47 亿元的支付义务。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塔城中院已经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2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相关进
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0)。
二、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事项,
如收到投资人支付的价款并清偿债务、控股股东豁免债务等事项的财
务处理可能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具体影响数字应以经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表
为准。如果最终经会计师审定的 2015 年度净利润或 2015 年期末净资
产为负数,则公司股票将在 2015 年年报披露后因 2013、2014、2015
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或 2014、2015 连续两年期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负数而被暂停上市。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